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但是,那些基于外在人的感官经验判断一切事物的人几乎无法理解神是一个人。因为感官人只能基于尘世和尘世之物来思想神,因而以思想一个肉体和属世之人的方式来思想一个神性和属灵之人。他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神若是一个人,必和宇宙一样大;若统治天与地,必如世上的国王那样借助许多人来统治。若被告知,天堂不像尘世那样有空间的延伸,他一点也不明白。因为凡仅出于自然界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必照着诸如显现在他眼前的那种延伸来思考。但是,以这种方式思想天堂就大错特错了。天堂的延伸不像尘世的。在尘世,延伸是确定的,因而是可测量的;但在天堂,延伸是不确定的,因而是不可测量的。在下文关于灵界时空的章节,我们会看到天堂的延伸是什么样。
此外,人人都知道肉眼的视觉延伸得有多远,即:能延伸到极其遥远的太阳和恒星那里。凡深入思考的人都知道,属于思维的内在视觉延伸得更广泛,而更内在的视觉必延伸得还要广泛。那么至内和至高的神性视觉又该怎么说呢?由于思维拥有这样的延伸,所以天堂的一切事物与那里的每个人共享,构成并充满天堂的神性也是如此,如前面章节所说明的。
5280.“便不觉得这地先前的丰收了”表对先前存在的真理将在那里存在没有丝毫觉察。这从“觉得”、“丰收”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觉得”是指觉察;“丰收”是指增多的真理,如前所述(5276, 5278节);“地”,即此处的埃及地是指属世心智,如前所述(5276, 5278, 5279节)。由此明显可知,“便不觉得这地先前的丰收了”表示对先前存在的真理将在属世层中存在没有丝毫觉察。
本节论述的主题是荒凉的最后状态,这时所经历的是就在重生之前到来的绝望;由于这是本节所论述的主题,故必须说一说它的性质。每个人都必须被改造,新生或重生,以便他能进入天堂,因为“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翰福音3:3,5,6)。人生在罪中,这罪随着它沿着长长的家系从父母、祖父母和列祖那里传下来而增加,并变得具有遗传性,因而被传给后代。凡出生的人都生在众多如所描述的那样逐渐增加的遗传之恶中,以致他无非就是罪;因此,他若不重生,仍全然留在罪中。但为叫人能重生,他必须先被改造,改造通过信之真理实现;因为他必须从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学习何为良善。从圣言,或取自圣言的教义所获得的关于良善的知识被称为信之真理,因为一切信之真理皆源于良善,并流向良善,因为它们以良善为关注的目的。
这种状态首先到来,被称为改造的状态。教会里的大多数人都是在幼年到青春期这段时间被引入这个状态,然而却很少有人重生;因为教会里的大多数人学习信之真理,或关于良善的宗教知识,只是为了名声和地位,以及物质利益。当信之真理通过对这些事物的爱而被引入时,人不可能新生或重生,除非这爱被除去。因此,为了能除去这爱,此人被引入试探的状态。试探发生的方式如下:他对名声、地位和物质利益的爱被地狱团伙激活,因为该团伙渴望活在对这些事物的爱中。而与此同时,天使也激活对真理与良善的情感,这些情感自幼年时就在纯真的状态下被植入,后来从内在被储存起来,并为了这个特殊目的而得以保存。结果,恶灵与天使之间便发生冲突;这种冲突在人里面被他感觉为试探;由于此时的冲突涉及真理与良善,所以最初所灌输的真理可以说被恶灵所注入的虚假驱逐,以致它们不再出现或看不见了,如前所述(5268-5270节)。这时,由于此人允许自己重生,于是主便经由一种内在途径将良善所放射的真理之光引入属世层;在这光中,真理以其适当次序在那里得以恢复。
这就是正经历重生之人的情形;不过,如今很少有人被允许进入这种重生状态。只要允许它发生,所有人的确开始通过他们在属灵生命的真理与良善上所接受的教导而被改造;不过,他们一到青春期,就容许世界分散他们的注意力。于是他们就转到地狱灵那一边,而地狱灵则使他们逐渐远离天堂;这些灵人使他们远离得如此彻底,以致他们几乎不再相信天堂的存在。因此,这些人不会被引入任何属灵试探,因为他们若被引入,必要屈服、垮掉;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马太福音12:45)。由此可见,此处内义所包含的东西,即改造的状态和重生的状态是何性质。但本节描述的是试探的最后状态,也就是绝望的状态,如刚才所述(5279节)。
1904.“亚伯兰的妻子撒莱才取了”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妻子撒莱”。这从“撒莱”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撒莱”是指与良善联合的真理,“妻子”是指情感,如前面所解释的(915, 1468节)。有两种情感彼此截然不同,即: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情感。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对真理的情感是领头的,因为他为了良善而对真理拥有情感;不过,一旦他重生,对良善的情感就成了领头的;这时,他对源于良善的真理拥有情感,或说良善赋予他对真理的情感。对良善的情感属于意愿,对真理的情感属于理解力。上古之人可以说在这两种情感之间建立了一种婚姻。他们将良善(或对良善的爱)和真理(或对真理的爱)称为人,称前者为“丈夫”,后者为“妻子”。将良善和真理比作婚姻的做法来源于天上的婚姻。
就本身而言,良善和真理并没有生命,而是从爱或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它们只是生命所使用的工具。因此,产生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的爱如何,生命就如何,因为整个生命构成整个爱或情感。这就是为何“妻子撒莱”在真正意义上表示对真理的情感。此处由于直觉(the intellectual,新世纪版本为intuition,即直觉)渴望理性为它的后代,还由于她说的话表达了这种渴望或情感,所以在本节,经上明确说“亚伯兰的妻子撒莱,给了自己的丈夫亚伯兰”;这句话在内义上若不体现这些事,就没有必要重复,因为它本身是多余的。
直觉真理有别于理性真理,理性真理有别于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形式的真理,就像内在之物有别于中间之物,中间之物有别于外在之物一样。直觉真理是内在的,理性真理是中间的,而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是外在的。这些彼此区别极为显著,因为一个比一个更内在。对每个人来说,内在的,或存在于其至内在部分的直觉真理从来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属于他里面的主。主由此流入理性心智,在这里,真理第一次看似人自己的;然后,主通过理性心智流入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由此清楚可知,没有人能貌似凭自己基于直觉真理思考,只能基于理性真理和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思考,因为这些看上去似乎是他的。
当主活在世上时,唯独祂基于直觉真理思考,因为这真理就是祂自己那与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或与神性属天之物结合的神性属灵之物;在这方面,主不同于其他所有人。人绝没有出于神性如同出于他自己那样思考的能力,这种能力也不可能存在于人里面,只存在于从耶和华成孕的主里面。主因出于直觉真理,也就是出于对直觉真理的爱或情感思考,所以也出于这真理渴望理性。这就是为何经上在此说,“亚伯兰的妻子撒莱”(她表示对直觉真理的情感)“取了埃及人夏甲给了自己的丈夫亚伯兰为他的女人”。
此处所隐藏的其它奥秘无法展开并理性解释清楚,因为对于自己里面的内在事物,人住在极大的模糊之中,甚至对这些事物没有一丁点概念。事实上,他将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误认为理性和更高的直觉,不知道这些是不同的事物。事实上,这三者彼此区别如此显著,以至于直觉离了理性也能存在;基于直觉的理性离了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同样能存在。对那些完全沉浸于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的人来说,这一点不可避免地看似一个悖论,但却是真理。然而,任何人都不可能拥有在记忆知识形式中的真理,或存在于其心智的知识或事实层级中的真理,也就是说,拥有对它的情感和信靠,除非他拥有理性真理,以便主能流入这理性真理,并通过它从心智的直觉部分流入。这些奥秘只有在来世才能向人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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